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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评估”对不捕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
2021-09-2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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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谢谢检察官,通过你的帮教,我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正确的认识,感到非常后悔,现在我写了一篇心得体会,还请您看看……”近日,刚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检察院作出不捕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李某向该院承办检察官汇报自己的思想,这是该院帮教不捕涉罪未成年人的一个工作缩影。

  为有效对不捕的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帮教,该院对涉罪未成年人报捕案件实施了“三见面一考察”环节,即与涉罪未成年人见面,了解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与涉罪未成年人家属或近亲属见面,查明是否具有帮教的外部环境;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见面,征询意见。见面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是否可帮教等情形进行评估,制作《评估意见书》,提出是否适用的意见。同时,要求承办人作出不捕决定后,由承办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跟踪考察,填写“跟踪考察卡”,做到“周有联系、月有进展”。

  此外,该院还通过微信等平台实现对不捕涉罪未成年人的实时动态考察。该院要求列入动态考察的不捕涉罪未成年人要通过微信定期向承办检察官报到,报告自己所处位置,以便检察官能随时了解其是否离开所处县市;要求涉罪未成年人定期与承办检察官进行视频聊天,面对面了解其近期的学习生活等情况;同时该院还添加了不捕涉罪未成年人的父母朋友的微信,以便通过他们掌握涉罪未成年人真实的心理和生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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